重點建設項目:
●推動建設交通運輸應急指揮平臺(ETCC);
●建設基于物聯網、3G等新技術的醫療急救智能化調度指揮系統。
6.完善應急資金保障和補償機制。
(1)加大對突發事件監測、處置、管理等基礎設施建設和應急物資儲備經費的投入,健全市、區兩級突發事件應急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制度,加強應急工作經費保障。
(2)研究擴大災害保險的覆蓋面和服務范圍,建立風險分擔機制。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為應對突發事件提供資金捐贈和支持。
(3)研究建立突發事件應急征用補償制度,細化補償標準,規范補償程序,落實經費渠道。完善針對轉移安置人員、遇難人員親屬等重點救助對象的救助機制。
(七)健全事后恢復重建體系,提升恢復重建能力。
1.健全恢復重建機制。
(1)健全災后恢復重建機制,重點加強供電、供水、供氣、交通和通信樞紐等生命線工程系統破壞情況調查和快速恢復能力建設。
(2)積極引入社會組織和個人力量參與災后救助,完善“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救助體系。探索建立全市統一的社會救助平臺,提高統籌協調社會救助力量和物資的能力。
(3)建立健全突發事件心理救助機制,整合心理干預專家和社會力量,對受災公眾進行心理干預和心理救援,穩定公眾情緒,維護社會穩定。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災情調查和工作評估機制。
(1)建立健全各類突發事件的災情評估制度,建立災情評估標準體系,規范災情評估程序、內容和方法等。
(2)建立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總結和評估機制,健全應急管理工作績效考核標準和流程,督促指導各項應急工作的貫徹落實。
(八)健全應急宣教培訓體系,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1.加強應急管理培訓。
(1)將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納入教育培訓總體安排,促進各級國家公務人員豐富應急知識、增強應對能力。
(2)完善應急管理專業培訓制度,定期舉辦應急管理專題講座、短訓班或研討班,提高各級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專業處置能力。
(3)建立國內外合作交流機制,通過推進合作項目建設、應急管理工作者互訪等途徑,加強應急管理的國內外合作與交流。
(4)制定培訓計劃,開發培訓教材,組建培訓師資,對全市所有注冊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進行應急管理知識和安全知識培訓,力爭培訓覆蓋面達到100%。
2.深入開展應急知識宣傳教育。
(1)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圖書、報刊、音像、網絡等大眾傳播媒介,以及政府網站開辟應急管理專欄、印發宣傳材料等形式,加大全社會公共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力度,進一步提高市民應急和安全知識水平。
(2)進一步推進應急和安全知識“進社區、進學校、進機關、進企業、進家庭”活動,推動學校和幼兒園把應急和安全知識教育納入日常教學內容,大力宣傳各類應急和安全知識,營造安全文化氛圍,提高市民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3)豐富和完善現代安全實景模擬教育基地的功能,不斷充實和更新宣教內容,使其真正發揮核心宣教平臺作用,不斷提高中小學生、外來務工人員和普通市民的安全知識和防范技能。
(九)探索建立巨災管理體系,提升巨災應對能力。
1.加強巨災風險防范能力建設。
(1)開展針對我市超強臺風、特大暴雨、地震、海嘯、核事故等潛在巨災的風險研究,評估可能的影響區域及危害后果,查找和分析巨災隱患及應對巨災的薄弱環節,綜合評價巨災應對能力,形成應對策略。
(2)進一步健全核電站場外應急組織體系,完善核應急預案,加大核應急專業物資及設施、設備的儲備力度,強化核應急隊伍建設并加強培訓和演練,不斷增強應對核事故的能力。做好公眾的宣傳教育,提高公眾的防輻射意識和應急能力。
(3)研究制定防范巨災應急預案,探索建立巨災應急定期演習制度,提高巨災應對能力。
2.推動巨災應急救援能力建設。
(1)研究建立巨災應急指揮機構和巨災應急救援聯動與協作機制,逐步形成統一指揮、協調聯動、快速響應的巨災應急指揮協調機制。
(2)加大應對巨災的資源儲備,統籌規劃和建設應急救援隊伍、物資、設備、避難場所等各類資源,提高巨災應急救援能力。
(3)深化巨災防范和應對的國內外合作機制,加強與珠三角、港澳及國內外其他先進城市在巨災管理、減災技術、信息共享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