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強應急保障能力建設。
提升應急物資裝備保障能力。制定應急物資裝備發展規劃,確定各級各類應急物資裝備布局、儲備種類、方式和數量,形成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和儲備體系。借助物聯網等高新技術和管理模式,建立應急物資裝備信息化管理制度,實現各類應急物資綜合動態管理和資源共享。各級經濟動員、應急管理、發展改革、經貿、衛生、農業、藥監等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制定應急物資儲備目錄和標準,確定應急物資生產企業目錄,綜合匯總各類應急物資信息,實現應急物資儲備與生產的數字化管理。利用國防交通物資儲備、企業儲備、商業儲備和人民防空現有基礎設施,完善軍民兼用、平戰結合的應急物資儲備機制,實現實物儲備、市場儲備、生產和技術能力儲備有機結合。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綜合調度系統,完善應急物資緊急生產、政府采購、征收征用、市場調控與調用機制。充分利用市場資源,完善應急物資投放網絡,建立區域間應急物資余缺調劑和聯運工作機制。建立應急物資儲備更新、輪換及損耗的補償政策和救災物資社會捐贈機制,提高社會應急救援物資緊急動員能力。利用現有物資儲備設施和資源,優化和完善生活救助、搶險救災、公共衛生防護等各類專業物資儲備。建立市救災物資儲備庫,完善防汛、防寒物資儲備。健全醫藥物資儲備體系,儲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衛生儲備物資,并及時補充和更新。加強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物資儲備庫建設,分級儲備應急物資。強化公安應急物資儲備,重點加強反恐處突、搶險救援物資儲備。結合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加強消防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電力和成品油等物資的應急組織協調機制。加強應急裝備建設,改善和提升應急裝備水平,為應急救援隊伍配置技術先進、性能優良的應急處置專業器械和安全防護裝備,實現配置現代化和配備合理化。優先加強風險隱患集中區域、災害易發地區以及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應急設備裝備建設,重點加強航空、水上、地鐵特種消防設備和應急搶險救援特種器材設施配備,提高應急隊伍應對特殊情況和完成多樣化應急救援能力。做好相關應急處置職能部門應急裝備的配備工作;企業在積極利用現有裝備的基礎上,根據自身實際和應急工作需要,有針對性地加強處置多發、易發突發事件所需器材的裝備。建立科學合理的裝備管理機制,做好日常管理維護工作,保證裝備處于良好狀態;建立全市大型專用應急救援設備統籌調用征用機制,實現資源共享。
強化緊急運輸保障能力。依托現有公路、鐵路、民航等運輸能力,建立暢通高效的緊急運輸綜合協調機制,增強緊急快速運輸保障能力和快速恢復能力。建立緊急運輸管理信息系統,掌握資源分布情況,統一調度運輸力量,優化運輸路徑。加強重要交通干線及樞紐的日常監控、維護,補充完善工程搶修裝備,提高緊急情況下的清障及修復能力。完善山區、農村、重點設施的道路網絡,提高通達能力。建立應急隊伍、物資運輸緊急通行綠色通道制度和運行機制,建立交通戰備保障與應急交通保障統籌協調機制,充分發揮交通戰備系統的優勢和作用。完善緊急情況下社會運輸工具征用、補償機制,規范運輸工具征用、補償行為,與骨干運輸企業簽訂緊急運輸保障協議,建立長效應急工作機制。
提高通信保障能力。加強公用通信網絡和公眾通信應急保障能力建設,完善各部門專用應急通信系統,建立技術先進、較為完整的公眾與專用、保密與非保密相結合的應急通信保障網絡體系,確保應急通信暢通。擴大公用通信網絡覆蓋面,實現全市主要建筑、重要部門、關鍵交通設施公眾通信信號的全覆蓋,增強網絡通信業務處理能力。增強公用通信網的優先接通處理能力和緊急呼叫功能優先處理權。采取分段投資、分期建設、逐步完善的方式,建設以公安、消防、安全監管、城管、交通等政府部門和航空、地鐵、港口、客運、物流等行業管理應用為主,功能齊備、性能完善、覆蓋全市的數字化指揮調度系統,完成數字集群專用應急通信系統建設。強化應急現場和重點地區應急通信保障,在全市范圍內建立固定和移動相結合的應急通信系統。
(七)加強科技支撐能力建設。
加強應急技術科研力量,推進相關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強化技術儲備。開展安全技術及產品的利用與推廣,廣泛利用國內外科技資源,引進先進適用的技術與成果。鼓勵相關企業采用自建、共建或合作等方式建設研發機構,開發生產用于突發事件監測、預警、處置的新技術、新裝備。加大應急管理標準化工作力度,組織力量研究制訂各類應急人員資質管理與培訓考核等標準規范,完善應急能力評估、應急救援績效評估體系。
(八)加強恢復重建能力建設。
提升災害應急救助能力,建立健全救災工作分級管理體制、救災減災協調會商機制和災后救助快速反應程序,保證受災群眾及時得到應急安置和救助。建立現場災情信息通報機制,提供心理干預,穩定受災群眾情緒。完善各級財政救災資金投入機制和重大災害快速撥付機制,推進社會捐助制度建設。強化事發現場恢復能力,重點加強城市生命線工程恢復能力建設,增強交通、通訊、供電、供水、供氣等生命線系統靈活的反應能力和快速的恢復能力,發展應急情況下電力、通訊、供水等生命線系統的替代系統,實現快速恢復和投入應急救援。加強廢棄物、污染物清理和無害化處理能力建設,配備必要的工程裝備與移動式無害化處理設備。建立健全各類突發事件報災核災機制和災情評估機制,建立災情評估標準體系,規范災情評估程序、內容和方法等。依托有關部門和科研機構,加強災情評估和重建規劃能力建設。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恢復重建,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監督有力、運轉高效的恢復重建機制,探索建立和完善巨災風險管理體系,建立由政府主導和財政支持的巨災風險管理體系,為恢復重建提供保障。加快推進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受災群眾實際生活需求相適應的救災資金長效保障機制,完善有關災害救助政策,提升災害救助質量和生活保障水平。
(九)健全應急管理宣教體系。
積極構建各類宣傳教育平臺,推進安全防護、防災減災教育進社區、進農村、進企業、進學校、進家庭、進人員密集場所,形成上下有機結合的安全宣傳教育體系。在城市社區、農村建設集安全教育宣傳、應急知識普及、常用防護體驗、基本物資儲備的公共安全服務站點(室)。把應急知識科普宣教作為公務員培訓重要內容,強化全市各級政府應急責任意識,提高各級領導干部災害風險管理和應急管理水平。企業結合自身特點,對職工開展安全教育。把應急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充分利用少年宮、科技館、文化館、各類體驗場所等開展應急知識和技能教育活動。把應急知識和技能普及納入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活動,提高城鎮居民應急意識和應對能力。完善政府部門、社會組織和新聞媒體等合作開展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的工作機制,結合全國“防災減災日”和“國際減災日”,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宣傳教育活動,宣傳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各級各類媒體加強對應急知識的宣傳普及,在欄目、節目中刊播公共安全和應急避險常識。普及應急救護知識與技能,依托醫療衛生機構、紅十字會,分行業、分群體、分區域逐次普及,優先在高風險行業、易受損群體以及突發事件、自然災害易發、頻發地區普及。制定配套政策,增強接受應急救護知識與技能的培訓的約束力。
(十)加強信息管理能力建設。
應用現代通信技術,完善突發事件信息收集、發布機制,構建市、區(縣級市)、鎮(街)、社區四級突發事件信息報送網絡,健全突發事件和風險隱患信息快報、核報工作機制和信息溝通、會商、通報制度,加強對風險隱患和突發事件信息的分析、評估和應用。建立信息發布前評估機制,對信息的發布進行科學、合理的發布前評估分析,使信息公開及時、透明、充分,同時避免因重大、敏感信息的控制不合理,造成社會管治危機。完善應急信息發布機制,建立應急信息發布專用系統和網絡發布機制,及時通過專用系統和應急管理網站、政府門戶網、部門網站發布應急信息。建立各級應急管理機構、政府部門與媒體的聯系機制,及時向公眾發布突發事件信息。完善政府信息發布制度,建立突發事件新聞報道快速反應機制、公眾心理干預機制、輿情收集和分析反饋機制,發揮主流媒體的導向作用,正確引導輿情,動員全社會共同應對危機。
(十一)加快應急基礎設施建設。
將應急管理基礎設施建設與區域發展規劃、主體功能區建設、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生態環境改善緊密結合起來,推進應急基礎設施和避難場所建設,充分利用人民防空和防震減災部門的指揮、警報、工程、疏散等設施為應急管理、公共安全和群眾緊急避難提供保障。加強應急避難場所和疏散場所建設,按照就地、就近疏散和以近郊疏散為主、遠程疏散為輔的原則,在全市范圍內建設、改建、完善一批城市應急避難場所和疏散地域。強化新建改建城市小區、重點商業場所、人員密集區域的應急避險和避難功能。完善現有城市公園、大面積綠地、廣場等公共場所應急設施和標識。規劃建設部門按社區人口密度和發展趨勢預留足夠的應急避難空曠地,在城市廣場、市區公園、成塊綠地、學校操場和體育運動場等空間面積較大的處所拓展應急避難功能,增建必要救災設施,儲備一定數量的應急器材和物資。合理布局各個場所的緊急疏散路徑,規范緊急疏散通道標準。
(十二)加強基層應急管理能力建設。
總結推廣經驗,繼續深化基層應急管理“五個一”工程建設,突出完善基層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充實鎮(街)、社區(村)等基層組織應急管理機構,強化責任體系和工作機制,完善鎮(街)、社區(村)24小時值守應急機制。強化基層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推動基層應急預案編制與演練,實現應急預案全面覆蓋。加強基層組織和單位應急預案管理,建立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備案工作長效機制。結合實際,組織市民定期開展參與度高、針對性強、形式多樣、簡單實用的應急演練。建立健全基層應急隊伍體系,鎮(街)、社區(村)整合基層警務人員、醫務人員、民兵、預備役人員、物業保安、公益性崗位人員、志愿者等具有相關救援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人員,建立基層應急隊伍。繼續深入開展“平安社區”、“綜合減災示范社區”等創建活動,全面提高社區綜合防災減災能力。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大對農村地區防災減災能力建設的支持力度,進一步增強農村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