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五”期間應急體系建設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中共廣州市委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和《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圍繞“率先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州”的核心,以提高應急救援和處置能力為主線、提高應急保障能力為重點,按照“預防與應急并重,常態與非常態結合”和“科學發展、先行先試”的要求,健全應急體系,強化基礎工作,進一步提升應急管理科學化水平。
(二)基本原則。
預防為主,防處并重。加強監測預警預報、風險排查、宣傳教育等預防工作,堅持防范和應對處置相結合,協同推進應急體系建設各個環節的工作。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堅持全市各級政府在應急體系建設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協同配合,積極組織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參與應急管理。
以人為本,科學應急。以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為應急管理的根本,以提升應急處置和應急保障能力為重點,全面提高應急管理技術支撐水平,規范有序地開展應急體系建設各項工作。
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從戰略高度統籌規劃應急體系建設工作,著眼長遠推進應急綜合能力建設,優先解決應急管理領域的關鍵問題和突出問題。
分級負責,分步實施。按事權財權合理劃分市各有關部門和各區、縣級市的建設任務,實現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根據現實需要和實際能力確定建設任務和項目,分步組織實施,穩步有序推進。
(三)工作目標。
1.總體目標。
到2015年,健全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完善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準備、監測預警、應急處置、恢復重建和應急保障能力明顯增強,應急管理水平顯著提高,有效減少較大、重大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民生命財產損失,堅決杜絕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的發生。
2.分類目標。
監測預警能力:監測網絡與預測預報系統進一步完善,預警信息發布的時效性、準確性和覆蓋率進一步提高。災害性天氣預警時效提高到30分鐘以內,臺風路徑24小時預報誤差減小到100公里以內;海嘯災害預警預報時效提高到30分鐘;大江大河干流洪水預報時效提高到24小時,準確率達到90%;森林火災瞭望監測覆蓋率達到90%;高危行業(領域)重大危險源動態監管及監控機制進一步完善;全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街)級以上醫療機構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網絡直報率達到100%;動物疫情和農業有害生物災害監測報告實現全覆蓋;網絡輿情監測預警體系進一步健全;較大以上規模群體性事件預警率達到90%以上。預警信息公眾有效覆蓋率達到90%。
應急救援能力:應急隊伍體系進一步完善,應對突發事件快速反應能力進一步提高。一般災害情況下公路搶通時間不超過24小時,公路應急救援到達時間不超過兩小時。水上人命救助成功率保持在93%以上。應急志愿者隊伍成為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重要力量。反恐突擊、處突維穩力量進一步加強。
應急保障能力:建成綜合和專業相結合的應急物資儲備、緊急運輸、通信保障和應急平臺體系。災后12小時內受災群眾基本生活能得到初步救助,災后24小時第一批次異地應急儲備物資可運抵災區集結點;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和公安、民兵預備役等骨干力量具有異地72小時自我保障能力;應急通信網絡實現全覆蓋;較大突發事件圖像等信息確保2小時內報送市政府綜合應急平臺。
應急管理基礎能力:城鄉生產生活設施的抗災能力得到提升,抗御突發事件的基礎能力得到加強。抗震能力不足的重要建設工程完成加固改造,新建、改建及重要設施工程全部達到抗震設防要求;應急避護場所建設納入城市總體規劃,按照標準建成能夠承載1/3以上常住人口的應急避護場所;大江大河綜合防洪減災體系基本建成,重點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基本完成;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全面完成;山洪地質災害防治區居民搬遷避讓和重點治理取得顯著成效。
五、工作任務
(一)強化應急管理法制建設。
堅持依法推進應急管理工作,深化《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及《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州市突發事件危險源和危險區域管理規定》的宣傳、學習、培訓和貫徹落實,完善配套制度和措施。啟動廣州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應急管理規范性文件的修訂工作。推進專項應急管理法規體系建設,制訂自然災害救助、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應急物資儲備機制建設等方面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完善應急管理工作績效評價考核體系。加大應急管理執法力度,加強應急管理的執法監督。建立健全重要時期、大型活動應急服務保障長效機制,實現制度化、程序化。
(二)深化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進一步推動應急預案建設向社區、鄉村、企業、學校等基層單位和重點部位延伸,完善多層次廣覆蓋的應急預案體系。建立專家評審論證和應急預案實踐評估機制,完善應急預案編制、修訂、評估與更新制度,依法加強應急預案的審批、發布、備案管理,強化各類各級應急預案的銜接。推進應急預案數字化管理,依托市政府綜合應急平臺,開發智能化應急預案管理系統,實現應急預案數字化管理。加強應急預案宣傳與培訓,促使各級公務人員、專業人員等加強對應急預案的學習,熟悉應急預案的內容和處置程序;推動公眾參與各類應急預案的學習培訓,提高全社會的應急意識和應急處置、避險、逃災、自救、互救能力。完善和規范應急預案演練制度,突出跨區域、跨行業綜合性演練,推動社區、鄉村、企業、學校等基層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積極動員公眾參與各類應急演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