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大項目
(一)省級自然災害應急救助指揮系統建設工程。建設省自然災害應急救助指揮中心,建立全省自然災害應急救助指揮系統,實現災情、決策、指揮、物資調運等各類信息的及時發送與傳遞。構建災害損失評估、預案推演信息系統,為災害應急救助提供科學決策信息。大幅提升災害應急救助即時信息高效處理、互聯互通與指令信息的快速傳達能力。圍繞災害現場信息獲取、分發和驗證任務,加強基層防災減災裝備建設。為基層災害信息員配備適應不同應用需求的災情信息采集終端、應急通信終端等裝備。
(二)救災物資儲備工程。以統籌規劃、合理分布和資源整合為原則,綜合利用政府和社會現有儲備倉庫,新建3所省級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分庫。多災易災地區依據實際需要建設本級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庫,形成分級管理、反應迅速、布局合理、種類齊全、規模適度、功能完備、保障有力的省、市、縣三級救災物資儲備網絡。
(三)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和避難場所建設工程。按照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標準,創建300個“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結合城市建設發展規劃,在全省主要城市,根據人口分布和城市布局,充分利用城市中心區或人員密集區的學校、大型公共服務設施和城市大型綠地等場所,建設具備應急指揮、應急避難、醫療救治等功能的應急避難場所。在農村災害易發區,結合鄉村布局、人口分布和災害隱患分布情況,依托現有學校、體育場等公共場所,新建或改擴建鄉村應急避難場所。
(四)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和科普工程。利用現有設施,新建一個防災減災文化宣傳教育基地,配置防災減災相關專業器材及多媒體設備,為公眾免費提供體驗式、參與式的防災減災知識文化服務。開發防災減災系列科普讀物、掛圖和音像制品,編制適合不同群體的防災減災教育培訓教材,組織形式多樣的防災減災知識宣傳活動和專業性教育培訓,開展各類自然災害應急演練,加強各級領導干部防災減災教育培訓,增強公眾防災減災意識,提高自救互救技能。
五、保障措施
(一)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強化省減災委員會的綜合協調職能,健全各級政府防災減災綜合協調機制。完善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社會參與、分工合作的防災減災決策和運行機制,建立健全防災減災資金投入、信息共享、征用補償、社會動員、人才培養及防災減災績效評估、責任追究制度,形成較為完善的綜合防災減災體制機制。
(二)健全政策措施和預案體系。推進防災減災法制建設,及時制(修)訂我省防災減災規章。加強各級各類防災減災救災預案的制(修)訂工作,完善防災減災救災預案體系,不斷提高預案的科學性、可行性和操作性,提高防災減災工作的規范化和標準化。
(三)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建立防災減災資金投入機制,拓寬資金投入渠道,加大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建設、重大工程建設、技術開發、科普宣傳和教育培訓的經費投入。完善防災減災項目建設經費分級投入機制,加強防災減災資金、救災和捐贈款物的管理、使用和監督。加大省財政對貧困地區的防災減災支持力度,探索建立財政支持的重特大自然災害風險分擔機制,通過金融、保險等多元化機制實現自然災害的經濟補償與損失轉移分擔。
(四)做好規劃實施與評估工作。省減災委員會負責統籌協調規劃的實施,優化整合各類防災減災資源,做好組織協調和實施保障工作。省減災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要圍繞規劃目標和主要任務,將部門規劃與本規劃有機銜接。各設區市、縣(市、區)政府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基本建設程序要求組織推動規劃重大的項目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