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大項目
(一)建立7個省級救災物資儲備庫。“十二五”時期,充分考慮我省幅員較大,各中心城市間距離較大的實際,調整和完善救災物資儲備庫布局。總體上,全省將在哈爾濱、齊齊哈爾、牡丹江、佳木斯、黑河、大興安嶺和克東等6市(地)、1縣建立省級救災物資儲備庫。每地標準為5000平方米至7800平方米,總面積為4.66萬平方米。在建立省級救災物資儲備庫的同時,鼓勵各市地縣加強本級政府的物質儲備能力建設,力爭建立一批地方儲備庫,與省級儲備庫相互補充,提高當地救災能力。
(二)建設覆蓋全省城鄉社區的防災減災工程。全部啟動社區防災減災工程建設,確保所有社區和行政村全部設立避難場所、配備公共救援工具、通信設備、照明工具,儲備應急藥品和生活類物資,為困難家庭配備必要的減災器材。具體目標是,在現有“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的基礎上,在其他2992個城市社區全部建立避難場所,在全省7189個行政村都建立避難場所,做到城鄉社區避難場所全覆蓋。為每一個避難場所配備公共救援工具、通信設備和照明工具,儲備應急藥品和生活類物資,為困難家庭配備必要的減災器材。
(三)建設應急通信和決策支持平臺工程。建設衛星通信系統,確保在發生重大自然災害時,以電話和手機為代表的有線和無線通信系統大面積癱瘓的情況下,使用衛星通信系統恢復災區通信暢通,保障災區與外界的通信聯系,使指揮中心能夠根據災區實際情況,及時采取高效的救援行動。該系統以靜止軌道地球同步衛星為主要平臺,主要包括移動應急指揮車、通信衛星車載終端、寬帶衛星數據采集終端、衛星電話、衛星定位導航終端、背負式衛星通信小站、現場圖像采集設備、語音通信設備、移動供電保障設備、指揮中心地面基站等。構建災情快速獲取、災害損失評估與輔助決策支持平臺,基于遙感、地理信息系統、衛星導航定位系統和數據庫系統,對災害強度、規模、發展態勢和影響程度做出科學預測和推斷,實現對災害應急救助工作過程管理與輔助決策。通過實現全省任意地區的動態實時的災害損失分析,基本解決快速損失評估等問題,為快速準確預評估該災害,快速設計救援路線、調撥人力、物資,采取高效救援行動,提供快捷、準確的依據。同時,與新聞媒體等相對接,實時準確發布災害信息。
(四)建設減災科普宣傳教育工程。建設省級多功能防災減災培訓基地,使其具備各類災害救援訓練、應急管理培訓和防災減災科普教育等功能。有計劃地組織城鄉社區開展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培訓和應急演練,努力讓廣大城鄉居民了解、掌握基本的救生常識和技能。充分利用國家減災委開發的減災宣傳教育科普讀物、掛圖和音像制品以及減災宣傳案例教材,把防災避險常識編寫成簡明扼要、通俗易懂的防災減災口訣,并配以相應的圖示,在公眾流動密集的地方設置減災知識宣傳欄,通過廣播、電視等媒體廣泛宣傳減災知識,在城鄉社區、學校開展“社區減災平安行”、“減災宣傳進學校”等活動,向公眾廣泛宣傳災害預防避險的實用技能。利用現有場地和設施,每個縣(市、區)建立一處減災宣傳教育基地。
(五)建設完善的重大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完善的水利、氣象、地震、地質災害及農業生物災害的監測和預警處置系統,推廣應用GPS(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IS(地理信息系統)、RS(遙感系統)等先進技術,提高對重大災害的監測預警能力,為各級政府和社會公眾科學應對突發性災害事件提供決策依據和預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綜合減災工作的組織領導。一是建立強有力的領導機構。由各級政府分管領導牽頭,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成立專門的領導指揮機構,負責抓好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二是建立完善分級負責、部門分工合作的工作機制。不同等級災害的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分別由各級政府分級負責組織實施。涉及眾多部門的綜合減災工作,由各級政府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共同參與,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各負其責,互相協作。三是建立防災救災綜合管理機構。參照省減災委的運行模式,成立各地的減災委,切實加強管理,搞好部門之間的溝通和協調,消除部門分割,減少重復建設,整合資源,形成合力,提高防災減災成效。四是建立應急聯動機制。災害應急救助期間,各部門力量和社會各種資源聽從各級政府或政府指定機構的統一指揮和調配,全力服務于災害應急救助的需要。
(二)統籌經濟社會發展與防災減災工作。把防災減災項目同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項目同等對待,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重點經濟社會發展項目中必須體現防災減災內容,做到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實施。區域或地段災害緊急狀態應急預案的制定與實施,必須納入政府議事日程。防災減災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必須及時協調解決,促進防災減災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建立減災經費及應急救助經費投入的保障機制。建立以公共財政投入為主、多渠道籌措減災資金的投入機制。防災減災經費投入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協調。建設防災減災項目,原則上應由公共財政安排投入。各項經濟社會發展項目中凡有防災減災內容的,應由建設單位做好減災項目計劃,納入項目總體計劃,一并安排和落實建設資金。積極向國家反映我省實施減災規劃的情況和困難,爭取國家給予資金和項目支持。積極鼓勵社會各方增加投入,參與防災減災工程建設。建立災害保險機制,鼓勵企業和個人參加災害保險,增強社會承災能力。加強民間互助互濟活動,建立社會化的災害救援和救助機制。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投入,必須堅持專用性和兼用性相結合。專用設施必須獨立投入,獨立建造;兼用設施可以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提倡“平災結合”,發揮社會資源在應急期的作用。
(四)加強減災專業隊伍建設。加強減災專業人才教育培訓體系建設,提高減災工作者的整體素質。立足減災工作的實際需要,整體規劃、統籌協調,整合和優化人才隊伍結構,實現減災人才隊伍和專家隊伍的協調發展。既要加強針對不同災種的專業救助隊伍建設,還要注重兼顧各種災害的救援隊伍建設,形成專業和兼用隊伍相互補充的救援體系。培育和發展社會公益組織和志愿者團體,積極參與減災救災工作,構建全民參與減災的社會安全文化氛圍。堅持一專多能的原則,充分發揮軍隊、武警、公安消防部隊、民兵預備役、防洪隊伍和心理咨詢師隊伍在減災救災中的骨干作用。建立形式多樣的減災志愿者隊伍,開展志愿者減災技能培訓,努力形成全民動員、全社會防災減災的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