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推進社會消防管理創新工作。積極探索和推行兵團公安消防文職雇員工作制度,允許經消防培訓考試合格的文職雇員協助開展監督檢查或從事其它輔助性工作。深化愛民實踐活動,開展消防技術咨詢服務,提供“優質、高效、規范、文明”的消防執法服務。
7.強化社會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各師團每年要制定消防宣傳教育計劃,督促廣播、電視、教育、人力資源、文化等部門和連隊、社區居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開展宣傳教育活動。要進一步完善消防職業技能鑒定制度,加強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以及電氣焊工、消防服務機構執業人員和消防設計、施工、檢查維護人員等特殊工種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加強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創建工作,2015年,建成2所兵團消防科普教育基地,2015年底前各師至少擁有1所“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
(三)組建滅火應急救援隊伍。
8.積極爭取國家現役消防應急滅火救援隊伍建設。2015年底前爭取在兵團四個新建城市組建應急救援隊伍。
9.消防裝備建設。2013年,對兵團城鎮消防裝備進行客觀評估論證;所有團場城鎮至少配備1輛水罐式消防車;建有高層建筑的團場要配備1輛舉高消防車;2015年,所有團場都必須配備1輛消防車。
五、工作保障
(一)落實規劃。各師要制定本師消防規劃及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責任,細化任務分工,完善保障機制,確保工作落實。各師有關職能部門要按職責分工,加強對消防規劃實施的指導,在政策制定、項目安排、資金保障、體制創新等方面支持規劃落實。土地規劃管理部門要在規劃建設項目審批中,預留消防站規劃用地并嚴格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整。
(二)保障經費。兵團各級財務部門要全面落實《財政部關于印發<地方消防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防〔2011〕330號),結合本師實際制定消防業務經費保障標準,加大消防投入,保證消防業務經費增長與本師經濟社會發展同步。建立合同制消防員的生活補貼、執勤津貼、福利待遇、社會保障機制,將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障范圍,建立專職消防隊員經費保障機制。拓寬消防資金的社會供給渠道,接受社會資助和捐贈,鼓勵社會公益興辦消防事業。
(三)督查考核。兵團要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全面分析檢查規劃實施和落實情況,規劃目標完成情況納入各師年度消防責任制考評重點內容。兵團公安局消防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督促檢查,推動落實各項工作和政策措施。
注解:
1.“防火墻”工程:公安部黨委在深入分析我國消防工作形勢、科學把握消防工作規律、總結各地先進經驗做法的基礎上作出的戰略部署,是深入貫徹落實《消防法》、大力推進消防工作社會化、提高社會整體火災防控能力、確保火災形勢穩定、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的重要舉措,是一項“民心工程”。
政府“四項責任”:落實政府部門消防工作組織領導、監管、設施建設、檢查考評;
基層連隊、社區“四個基礎”:夯實農村、社區火災防控組織建設、設施建設、群防群治工作、隊伍建設;
社會單位“四個能力”:提高社會單位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公安機關“四個水平”:提高公安機關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消防監督執法規范化、消防宣傳教育、社會管理創新“四個水平”。
2.“三化”:標準化、標識化、規范化。
